跳繩的起源與發展
起源
繩子與我們的生活很密切:在遠古時代,我們的祖宗不但拿它來記事、也用它來捆紮收穫的農作物、搬運東西,或是驅使牛馬等家畜,在人類生活史上是重要的工具之一;但是如果你以為繩子呆板的只有功能取向而已,可就大錯特錯囉,它也是中國的童玩之一哦!簡單的說,用繩子來玩的遊戲,我們就把它就叫做『跳繩』;更仔細的定義的話,凡是由單、雙人或多人使用一條、二條或數條繩子做的迴旋跳躍的動作就叫作跳繩:跳繩可做盤技巧運動的競技,也可以化為遊戲,當然更有輕快、活潑、律動、結構組合等之動態美感動作。
跳繩在中國有一千多年的歷史,當時的人們以「跳索」、「跳白(百)索」來稱呼它。今天的跳繩大概可分為「單人跳繩」與「多人跳繩」兩種;追溯它的歷史,單人跳繩早在南北朝時就出現,而多人跳繩則到明代始見記述。明朝《帝京景物略‧燈市》中記載:「二童子引索略地,如白光輪,一童子跳光中,曰:『跳白索』」;《幽州風土吟書》中說:「太平鼓,聲鼕鼕,白光如輪舞索童,一童舞索一童歌,一童跳入白光中。」
明清兩朝,跳百索遊戲多在正月十五日左右舉行。清代《樂陵縣志》載:「元宵期間,女子以跳繩為戲,名曰跳百索。」清代出版的《有益遊戲圖說》一書中,稱跳繩為“繩飛”,大概是由於繩子來回轉動,像是在空中飛動,所以得名。清代兒童跳百索,經常用有節奏的歌謠加以伴唱,娛樂性質就很強。現在人們不會只在元宵節玩跳繩,大家也都把稱呼從「跳百索」改口稱為「跳繩」了。
資料來源 :中華文化天地-跳繩
資料來源 :Rode Skipping Channel 跳繩的歷史與由來
跳繩在台灣的發展
民國二十四年,中央黨部民訓部依據舊時節序及各地一般國俗習慣,訂定十二體育節,其中十一月的“室內運動節”即訂有跳繩比賽的項目。民國六十四年,教育部有心於推行民俗體育活動,省長謝東閔主席指示教育廳推動全省性的跳繩、踢毽子等…的競賽,意圖發揚我國傳統的民俗體育,鍛鍊國民強健的體魄。並正式公佈了民俗體育活動實施要點,頒佈跳繩的競賽辦法。民國六十四年初,教育部曾通令全國各級學校加強進行民俗體育運動,而謝前副總統東閔先生,曾在一次省府委員會議中,指示教育廳推動全省性的民俗體育活動,並以跳繩、踢毽子、放風箏等三項優先推廣,進而在國民中小學校全面推行;民國六十五年,教育廳在台南市舉辦第一屆全省民俗體育運動競賽。
民國七十年,教育部開始籌組青少年民俗運動訪問團,將跳繩、踢毽、扯鈴等民俗體育項目推向國際舞台。民國七十一年成立了「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及「台灣省民俗體育運動協會」,承擔了推展民俗體育的重責大任,跳繩現在有全國性的民俗體育運動協會負責繼續推廣,動作也由當初最簡單的計時計次,一昧求快的個人、雙人、團體賽,逐漸轉為緩慢或輕快優美的花式跳繩動作來取勝。一來保有我國傳統文化的特色,二來則溶入現代藝術富於變化和創新,因此更吸引了無數的中小學生投入民俗體育的行列中。
目前的跳繩運動推陳出新,演變各種新式花招,尤其是艱難奇特的技巧,不但表演的出神入化,只要國內有重要的活動都會邀請選手擔任表演,可見得跳繩這項運動又開始出頭了。
資料來源:全民休閒運動宣傳網
網址:http://taes-cd2.taes.tp.edu.tw/newtitle/folk/folk/fork-draw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