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龍活動是華人傳統的民俗活動,亦是廣泛流傳具有文化性、娛樂性的傳統體育項目之一;起初於各地之競賽規則並無統一且具通則性的規範及內容。1994年中國國家體育委員會將舞龍列入體育競技項目,並且於1995年推出第一部中國舞龍競賽規則,中國頒布的一套統的舞龍規則,是用10分制的評分機制,要求舞龍運動當中的動作難度、技巧等內容依照各個分類進行評分,並且實施於1996年首次將舞龍運動項目列入全國賽事的農民運動會當中,但是其內容並非完善,出現了許多漏洞,對於動作規範顯得粗糙,評分系統也不合理,但此一舞龍規則是舞龍運動競技化的指標,對於後續的舞龍規則有著深遠的影響。
作者:徐瑞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