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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學校可作為參賽單位之名稱組隊參賽|重要更新說明
民俗體育發展中心/專任助理 | 2026-10-02
 

前經發布之先行通知,係依當時規劃提供各參賽團隊提前準備參考。現最新相關指示、相關會議綜合意見及各界實務反映,為擴大各年齡層參與民俗運動,並兼顧學校、社區及民間團隊之實際組隊需求,現就參賽單位及組隊方式調整如下:

  1. 學校可使用學校名稱報名。
  2. 校友會、家長會、社團及跨校聯隊,均可依實際組隊情形及名稱報名。
  3. 社區組織、民間團體、公司行號,仍可使用原有名稱參賽。
  4. 可使用學校名稱,但鼓勵以社區名義組隊,並歡迎跨學校或邀請校友組隊,提高全齡參與民俗運動。
  5. 原先通知中有關「不得使用學校名稱」及其相關限制之內容,經調整後予以撤除,自本公告發布日起不再適用。
  6. 其餘事項以正式競賽規程及報名公告為準。

 

※重要說明:

本通知僅供各團隊提前規劃與準備,不代表已正式受理報名或核准參賽資格,亦不作為正式競賽規程之依據。正式競賽總則、各單項競賽規程、報名系統、保險事項及相關作業期限,將於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審查後另行公告。後續如有調整,均以正式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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