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參賽團隊詢問,針對跳繩競速賽補充說明如下:
開叉跳是由一迴旋與交叉繩組合而成的動作(如前跳一迴旋+前交叉繩、後跳一迴旋+後交叉繩),選手必須一迴旋、交叉跳、一迴旋、交叉跳…依序完成,裁判在計算次數的過程中只計算交叉繩完成的次數,如違反開叉跳的順序,則不予計算次數,裁判會在1 分鐘計算完成的次數。
兩人持中繩(約4-6公尺)甩出相繞繩,另1位選手躍入相繞繩中,以跑步跳的方式在繩中跳躍,裁判只計算右腳完成的次數,途中如發生絆繩的情形,則選手須退至繩外,待相繞繩起再躍入繩中,通過的次數再接著繼續,計算30秒內共完成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