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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討論

發表人:jill girl
發表時間:2019-11-25
跳繩項目建議
1.跳繩競速比賽時有次數爭議.因競速場地只有一個.建議主辦單位架設至少2個固定錄影設備.有爭議立即回放.確認次數即可解決.
2.跳繩場地太小.擠滿觀眾和選手.略顯混亂.可否比照全民運正式比賽.只有參賽選手.教練.及各隊指定攝影者2-3名(後2者給證明貼紙張貼在衣服上)可以進入.
回覆人:民體中心 boy
發表時間:2019-11-28
感謝您的建議,將建請大會於檢討會時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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