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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討論

發表人:阿容 girl
發表時間:2012-04-20
秩序冊及競賽章程總則....
我研究了扯鈴的競賽章程總則,以及99學年度的秩序冊
在第十四點奬勵部分---->(裡面也有懲罰,是否改成獎懲呢?)
居多是屬鼓勵參賽選手,
而學校教師指導也很辛苦,應給予鼓勵,
可否再加一條鼓勵指導教師並且敘獎的字樣,供各校需要的指導教師依秩序冊條例敘奬.
我參考幾本秩序冊歸納(例如:各單項錦標優等或甲等或前三名之指導教師,依縣府教育人員獎懲作業要點規定,請各校依權責核予敘奬,以茲鼓勵.)
在秩序冊明文條列,各校指導有方教師也可依此明文條例做敘奬動作.
此為潛見,供主辦單位參考.
打擾之處,深感抱歉.....
回覆人:管理員 boy
發表時間:2012-04-20
感謝老師的用心,您的建議會交由委員會討論,謝謝您!
回覆人:競賽組 boy
發表時間:2012-04-20
感謝阿容老師的提議,但總則是經教育部開會「逐條逐字討論」所以,今年很難再改了,基本上,各縣市政府都訂有辦法,所以,第一年(98學年)有放入您說的各縣市.....的部份,開會就拿掉了,委員們的意見是,各學校依獎狀自行報教育局即可,台南大學和教育部無權去規範各縣市的敘獎!
明年度的章程訂定時,會參考您的建議,再提給委員會審查,但決定權並不在競賽組,我們只能儘量爭取!
謝謝您的意見!
回覆人:小毛 boy
發表時間:2012-04-20
在觀摩賽獎勵部分,為何只有團體成績在甲等以上有頒發教育部獎狀?而個人賽及雙人賽僅有臺南大學獎狀?這個問題好像去年在賽後有老師問到,因為會影響敘獎。在下去年帶學生參賽,還好有呈上「教育部」獎狀,否則就無法敘獎了,雖說敘獎與否對我沒什麼差,只是一個kimoji而已,那對於要爭取積分的老師就滿重要的了。是否下學年度舉辦時能考慮進去呢?
回覆人:競賽組 boy
發表時間:2012-04-20
教育部獎狀僅頒給團體,這個問題也跟教育部反應過,這是教育部堅持的,除非是教育部自己辦的比賽,否則,標準都一致,「只給團體」,這是制度面的問題,競賽組也無能為力!
回覆人:fuchi boy
發表時間:2012-04-23
我很贊成小毛的意見,這些比賽如果有經過教育部核准,是否在個人賽的獎狀可以放寬,或是將教育部核准文號加進獎狀內...畢竟是全國賽,而且扯鈴部份是錦標賽!!
回覆人:fuchi boy
發表時間:2012-04-23
更正:是阿容不是小毛...
回覆人:競賽組 boy
發表時間:2012-04-23
教育部的核准文號本就印在獎狀裡了。
至於教育部獎狀的部份就並非我們所能決定的了,它是全部的運動項目都是一個標準,教育部承辦民俗體育的林老師也曾積極的幫我們爭取過,但也徒勞無功!
因為教育部的獎狀愈來愈嚴格,今年的規定更多,所以,比賽當天肯定拿不到教育部的獎狀,要等成績出來了,印好獎狀內容,才能送教育部用印,連獎狀的用紙、顏色字體都有一定的規定,這些是制度面的問題,並非你我能決定的!
主辦賽會的單位當然也希望敘獎的方面能符合大家的需求,我們本身都是基層的國小老師來支援的,也很清楚基層的規定和需求,但,太多的事情並非我們能自主的,可以做的,我們會盡力去爭取!
感謝各位的意見,但獎狀的部份,教育部管控一年比一年嚴格,主辦單位只能盡人事了!
回覆人:阿容 girl
發表時間:2012-04-26
看了這麼長的留言,深感打擾與抱歉.....
也知道競賽組的辛苦,
也知道各指導教師的辛苦,
我們這些基層人員也是秉持著為訓練學生而從中成長的老師,並且珍惜每一次讓學生表現的機會.
有許多行政是我們基層教師並不了解的,
透過競賽組的回覆,感受到競賽組也是考量到許多層面,
而小毛老師也很用心在為指導教師悍尉....
很感謝有人回覆,競賽組也提到的林老師的積極詢問教育部敘獎.感謝默默付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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