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巨龍」主題標語命名以及LOGO徵圖開跑囉!
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閱附件。歡迎各界人士踴躍投稿!
「中華巨龍」主題標語命名設計徵選活動辦理方法
一、活動依據:
1.依據文建會99年11月22日參字第0992028252號函辦理。
2.依據『百人百米賀百歲-中華巨龍慶國慶』計畫─規劃辦理。
二、活動宗旨:
為了因應「中華巨龍」宣傳造勢活動的進行,特舉辦中華巨龍「主題標語命名」之設計徵選,作為「中華巨龍」精神及主題象徵,並廣泛應用於「中華巨龍」文宣及活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南大學
(三)、承辦單位:民俗體育發展中心、臺南大學美術系
四、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02月21日前。
五、徵件辦法與創作內容規格:
(一)、徵件意念:
1.以「中華巨龍」為創意設計為重點。
2.以彰顯「中華巨龍」之精神理念。(請參閱附件一)
3.設計內容力求生動活潑並能展現「中華巨龍」之特色。
(二)、徵件創作項目與規格:
主題標語Slogan:
1.字數限10字以內(英文字母、數字皆算一字)。
2.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
3.作品須限以本徵選報名表(附件二)為主,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六、報名送件:
100年02月21日前送(寄)至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信封請註明「民俗體育主題標語徵選活動小組收」,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劉仲霖先生(06-2133111#575)
七、評選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親和力等
(二)、主題標語評審標準:創意佔60%,詞句意涵佔40%
八、比賽獎勵:
(一)、第1名(錄取1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整。
(二)、佳 作(擇優錄取數名):獎狀乙紙。
九、權利歸屬:
(一)、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臺南大學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附件三)。
(二)、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三)、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十、注意事項:
(一)、徵選報名表虛線部分請勿剪開,並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
(二)、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獲評審標準者從缺;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三)、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中華巨龍」標誌Logo徵圖比賽辦理方法
一、活動依據:
1.依據文建會99年11月22日參字第0992028252號函辦理。
2.依據『百人百米賀百歲-中華巨龍慶國慶』計畫─規劃辦理。
二、活動宗旨:
龍為華夏族群的圖騰,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特公開舉辦「中華巨龍」標誌Logo徵圖比賽,鼓勵以富創意且活潑之形象標誌,來代表「中華巨龍」之中心精神,並達到宣傳之目的。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南大學
(三)、承辦單位:民俗體育發展中心、臺南大學美術系
四、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02月21日下午兩點前(以郵戳為憑)
五、徵件辦法與創作內容規格:
(一)、徵圖意念:
1.以「中華巨龍」為創意設計為重點。
2.以彰顯「中華巨龍」之精神理念。(請參閱附件一)
(二)、徵圖創作項目:
「中華巨龍」。圖文請參考「民俗體育網路資源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
(三)甄選規格:
1.作品規格:圖以10cm×10cm大小為準,並加註標準色樣;請將設計稿於菊八開(A4)紙張電腦輸出後,裱於同大小之厚紙板上,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參加作品數量不限,優選以上(含)得獎作品以乙件為限)。
2.用色以標準印刷4色以內為限(需標色)。
3.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300dpi。
4.作品光碟1片:附原始圖檔與JPEG格式檔案。(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5.創作圖稿:所有設計圖面列印於200 磅以上之A4白紙上(含黑白及彩色稿)。
六、報名送件:
100年02月21日前送(寄)至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信封請註明「民俗體育logo徵圖活動小組收」,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劉仲霖先生(06-2133111#575)
七、評選方式:
由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共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評審項目及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應用可行性30﹪。
八、比賽獎勵:
(一)、第1名(錄取1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整。
(二)、佳 作(擇優錄取數名):獎狀乙紙。
(三)、參加獎:未獲選之參賽者,每人均可獲參與活動證書乙紙。
(四)、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九、附註說明:
(一)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附件二)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二)參賽作品及光碟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原作者所有,但需讓渡其著作人格權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附件三)。
(三)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
(四)得獎作品若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之法律問題,作者需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五)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列報所得。
(六)作品郵寄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中華巨龍Logo徵圖活動小組收」,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七)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作品郵寄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收件單位。
(九)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