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
「教育部體育署104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競賽敘獎辦法更動」通知
教育部體育署104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競賽敘獎辦法原訂採計名次
發予獎狀,但因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
第1040028078號來文,強調本次賽會以推廣民俗體育,評鑑學生學習
民俗體育之成效為宜,藉以擴大鼓勵學生參賽,因此敘獎辦法修改為
特優、優等、甲等之評審等第機制。
教育部體育署104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競賽敘獎辦法原訂採計名次
發予獎狀,但因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
第1040028078號來文,強調本次賽會以推廣民俗體育,評鑑學生學習
民俗體育之成效為宜,藉以擴大鼓勵學生參賽,因此敘獎辦法修改為
特優、優等、甲等之評審等第機制。